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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施工安全步距
1、隧道的安全步距为:六级别围岩仰拱距掌子面不得大于35米,三级围岩仰拱距掌子面距离不得超过90米。二次衬砌距掌子面距离:Ⅰ、Ⅱ级围岩不超过200m,Ⅲ级围岩不超过120m,Ⅳ级围岩不超过90m,Ⅴ、Ⅵ级围岩不超过70米。
2、隧道安全步距:是指隧道仰拱到掌子面的距离,或隧道二次衬砌到掌子面的距离。
3、仰拱距掌子面距离:无水地段不能超过35m,有水地段不能超过25m,如果施工干扰不能平行作业,必须单工序施工,保证仰拱步距要求,确保隧道施工安全。
4、根据《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 F90—2015)13第2款规定,仰拱与掌子面的距离,Ⅲ级围岩不得超过90m,Ⅳ级围岩不得超过50m,Ⅴ级及以上围岩不得超过40m。
5、【答案】:C Ⅲ级围岩仰拱与掌子面的距离不超过 90m;Ⅳ级围岩仰拱与掌子面的距离不超过 50m;Ⅴ级围岩二次衬砌掌子面的距离不得大于 70m。
6、【答案】:A 本题考核的是公路隧道施工安全步距要求。根据《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 F90—2015,公路隧道施工安全步距的要求如下: (1)仰拱与掌子面的距离,Ⅲ级围岩不得超过90m,Ⅳ级围岩不得超过50m,V级及以上围岩不得超过40m。
隧道施工安全规定?
1、喷混凝土机检修时必须停机、锁定电源开关并悬挂相关指示牌;喷混凝土时禁止施工人员站在料管接头附近;接触速凝剂时必须戴橡胶手套;检修泵及管路时必须停泵、关上闸阀,停止后进行检修工作;严禁将喷嘴对准施工人员。监控量测措施 (1)隧道现场监控量测应成立专门量测小组。
2、根据《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高速公路隧道安全步距应符合以下要求: Ⅳ级围岩封闭位置不得大于50米,Ⅴ级及以上围岩不得大于40米或按设计要求。 软弱围岩及不良地质2倍洞跨,中硬围岩3倍洞跨,坚硬围岩4倍洞跨。
3、承包人对隧道施工安全应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遵守《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的有关规定,制订安全制度和采取安全措施,并负责检查实施情况,切实做到施工安全。
4、进入隧道施工必须佩带安全帽,高度超过2米时必须拴住安全带。隧道施工洞口必须设置值班登记室,指派专人值班,对进出人员进行收发牌登记,严禁非施工人员入内。隧道施工人员严禁带打火机及其它火种入内,在洞内施工严禁吸烟。严禁穿拖鞋,高跟鞋,易滑鞋进入洞内作业。
5、隧道的安全步距为:六级别围岩仰拱距掌子面不得大于35米,三级围岩仰拱距掌子面距离不得超过90米。二次衬砌距掌子面距离:Ⅰ、Ⅱ级围岩不超过200m,Ⅲ级围岩不超过120m,Ⅳ级围岩不超过90m,Ⅴ、Ⅵ级围岩不超过70米。
6、A运输车辆限制速度应符合下表规定:无轨运输车辆限制速度(km/h)B在洞口、平交道口、狭窄的施工场地,应设置缓行标志,必要时应设专人指挥交通。C凡接近车辆限界的施工设备与机械均应在其外缘设置低压红色闪光灯,显示限界。
易塌方地段隧道施工应遵守的原则是什么?可采用哪些工程措施通过_百度...
目前大都采用新奥法施工,遵循原则包括:弱爆破、短掘进、勤观测、早封闭。 大概就是这个样子咯。 当然详细的就比较多了,总之大概就是这个原则。
对于塌方应以预防为主。首先要认真做好勘察工作,必要的钻探及所需要的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的收集工作,应详尽做好。隧道位置选择应尽量避免不良地质区段,洞口位置选择要慎重,施工设计,支护设计要合理,要符合实际情况。施工前要仔细核对设计文件,并需作必要的补测和验证。
当地下水量较大时,应在洞内采用井点降水法,将地下水位降至隧道衬砌底部以下,以改善施工条件,加快施工速度;在干燥无水的黄土层中施工,应管理好施工用水,不使废水漫流。 2 黄土围岩隧道施工技术要求 应认真调查黄土地层中节理的产状与分布状况,紧凑施工工序,精心组织施工。
隧道施工安全九条的规定
1、喷混凝土机检修时必须停机、锁定电源开关并悬挂相关指示牌;喷混凝土时禁止施工人员站在料管接头附近;接触速凝剂时必须戴橡胶手套;检修泵及管路时必须停泵、关上闸阀,停止后进行检修工作;严禁将喷嘴对准施工人员。监控量测措施 (1)隧道现场监控量测应成立专门量测小组。
2、该《规定》共9条。其中,我国对隧道施工作业安全管理管理的基本规定情况如下:所有隧道施工人员必须遵照规定配戴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绝缘胶鞋、防尘用品等),否则,禁止进入隧道。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精神衰弱、癫痫病、色盲和眼耳严重缺陷者,不准进入洞或参加隧道作业。
3、在隧道用照明必须使用安全电压36v。对隧道内用电设备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保险,配电盒必须有门锁。隧道内敷设电缆也要符合有关的规定。隧道内线路及用电设备出现问题必须由值班电工进行处理。
4、中达咨询小编整理隧道安全管理基本内容如下:中达咨询通过本网站建筑知识专栏的知识整理,建筑企业隧道安全管理措施主要基本情况包括:2014年9月19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交通运输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铁路局以安监总管二〔2014〕104号印发《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该《规定》共9条。